日期:2023-05-26 23:31:21 来源: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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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25日),本报从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承建的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沁苑社区项目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违反《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被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并罚款2万元。
据悉,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4月18日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沁苑社区项目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违反《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开展立案调查。
经调查,2023年04月08日,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沁苑社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1项违法行为:未采取冲洗地面的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具体位置为工地西侧道路。
上述行为违反了《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
根据《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据爱企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七局”)是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骨干成员企业集团,注册地为郑州市经开第十五大街2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619U,法定代表人郭建军。(文|中国基建报 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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